知行合一强担当 正己化人践初心
供稿:沈琳琳
近日,省基督教两会组织的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集体学习研讨会圆满召开,我全程参与学习研讨,在思想碰撞与心得交流中,对新时代基督教教职人员的使命担当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。这次学习不仅是一次信仰层面的洗礼,更是一次履职尽责的再动员,为我们今后的侍奉之路划定了清晰的行动坐标。
一、学法规
学法规是筑牢宗教活动健康发展的“压舱石”宗教活动从来不是脱离社会的孤立存在,而是必须扎根于国家法律框架之内的社会活动。作为基督教教职人员,我们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不容置疑的责任与义务。此次学习中,我们系统重温相关制度,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管理、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、宗教活动的开展规范等内容有了更精准的把握。尤其深刻认识到,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,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,而是要以法律法规为遵循,自觉抵制境外势力的渗透干扰,坚决反对任何借宗教名义危害社会秩序、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行为。只有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才能让基督教的发展始终走在健康、规范的轨道上,才能为宗教和睦、社会和谐筑牢坚实基础。
二、守戒律
守戒律是守护信仰纯粹本质的“防火墙”戒律基督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约束教职人员言行、保持信仰初心的行为准则。基督教教义中蕴含的“爱人如己”“谦卑温柔”“诚实守信”等理念,既是对信徒的道德指引,更是对教职人员的严格要求。在研讨交流中,大家结合教内先贤的侍奉典范,对照自身日常言行进行深刻检视,清醒地认识到:一旦放松对戒律的坚守,就容易被名利欲望裹挟,偏离侍奉的初心。新时代背景下,守戒律更要与时俱进,要自觉践行崇俭戒奢的要求,摒弃讲排场、比阔气的不良风气;要坚守正信正行的底线,不搞迷信化、低俗化的宗教活动;要秉持公道正派的原则,在处理教内事务时一碗水端平,不徇私情、不谋私利。唯有以戒律为镜常思己身,才能守护信仰的纯粹,赢得广大信众的真心信赖。
三、重修为
重修为是提升教职人员履职能力的“金钥匙”“学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”,作为传道人,自身的修为深浅直接关系到讲道的质量与引领的效果。这里的“修为”,既包括对圣经真理的深入研读,也涵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吸收;既需要锤炼讲经讲道的语言艺术,也需要培养服务社会的实践能力。此次学习让我深刻意识到,传道者不能满足于“照本宣科”,更要做到“融会贯通”——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,将“和而不同”“天下大同”的理念与基督教教义中的和谐思想相结合;要立足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,将关爱他人、奉献社会的理念融入讲道内容,引导信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。同时,还要注重道德修为的锤炼,在待人接物中彰显谦卑包容的品格,在面对困难挑战时展现坚韧不拔的意志,以自身的良好修为为信众树立榜样。
四、树形象
树形象是展现基督教界良好风貌的“风向标”教职人员的形象,不仅代表个人,更代表着整个基督教界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印象。树立良好形象,不是靠空洞的宣传,而是要靠实实在在的行动。一方面,要树立爱国爱教的形象,主动增强“五个认同”,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,引导信众将个人的信仰追求融入国家发展大局;另一方面,要树立服务社会的形象,带头参与扶贫济困、捐资助学、敬老助残等公益活动,用实际行动诠释“服务人群、造福社会”的宗旨;此外,还要树立团结和谐的形象,主动加强与其他宗教界人士的沟通交流,携手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。当每一位教职人员都能以正面形象立身行事,基督教界才能在社会上赢得更多理解与尊重,才能为自身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此次学习研讨虽已落幕,但践行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的征程才刚刚起步。作为一名基督教教职人员,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侍奉的动力,在坚守信仰初心的同时,主动担当时代使命,为推动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、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(作者系辽宁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秘书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