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学习体会

浏览次数:960    2026/2/4 8:35:36

供稿:陈政新

我通过参加省基督教两会,关于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学习会之后。深感自己的不足,缺失与差距。更感到自己的责任重使命大。为此我愿意坚持不懈的努力追求提升自己,尽自己的全人、精力。献给辽宁省基督教事业的建设之中。

学法规——明确界限学法规,使我们明确行为边界,与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对齐。我们要深入学习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,特别是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不断增强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。这是实现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,作为宗教界人士,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,做到“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”,在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范围内有序开展宗教活动。

守戒律——持守底线守戒律是“学法规”的必然要求和实践体现。知是行之始,行是知之成,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和遵守。守戒律是帮助我们在各样试探中持守信仰与道德底线,积极加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净化,推进全面从严治教。作为教职人员不断需要反躬自省,存谦卑受教之心和敢于“刀刃向内”的自我约束。

重修为——生命更新“重修为”是在遵守外部规范的基础上,向更高层次的的内在修养提升。它强调的不仅是不违规、更是有品格、有境界。修为,既包括神学素养、文化知识的积累,更包括道德情操、行为品格的锤炼。作为教牧人员,必须重视自身的全面修养,追求知行合一,在服务信徒、奉献社会中展现良好风范。

树形象——彰显风貌“树形象”是前三个方面的综合体现和最终落脚点。“树形象”不是个人之事,而是关系宗教健康传承的重大课题。“形象”既指个人的社会评价,也包括宗教界的整体形象。要政治上可靠,作风上清廉,工作上尽责,展现新时代教牧人员的良好风貌。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对我而言是一次全面的信仰洗礼和深刻锤炼。

在《辽宁省基督教两会关于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的主题活动中尽我所能。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,提高政治站位,要持续学习、深刻领悟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,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,带头遵守教规戒律,带头提升宗教修为,带头树立良好形象。坚持我国基督教中国化方向,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,引导丹东市基督教界信众自觉遵纪守法,严守教规戒律,坚持正信正行,以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为主线,以“学、查、改”为主要内容、深入查摆当前教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,激发丹东市基督教界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,坚固丹东市基督教界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,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。要持续加强学习,不断提升政治素质、法治素养和宗教造诣。积极参加党和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,切实加强政治教育、法治教育、文化教育、宗教教育,努力做到政治上靠得住、宗教上有造诣、品德上能服众、关键时刻起作用。

通过此次学习,更加深刻地认识到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学习教育,更应该成为我们长期坚持的实践准则和人生信条,作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持续深化学习,让法规戒律深入内心,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;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宗教人士的良好风貌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,更加务实的作风,扎实做好基督教的各项工作,在丹东市基督教界,做一名先驱者、领路人、好标兵。带领丹东市基督教界全体群众团结一致。践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坚持“两个维护”、增进“五个认同”、加强“三爱”、“五史”学习。把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融入到讲经讲道中,活出日常生活的行为见证。为辽宁省基督教事业贡献力量。     

 

(作者系辽宁省基督教协会副总干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