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 教育活动学习体会

浏览次数:1257    2026/2/4 8:21:54


    供稿:孙晓艳

2025年12月31日,辽宁省基督教两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,围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要求开展深入研讨。在新时代我国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,这项在全国宗教界广泛开展的教育活动,既是深化基督教中国化实践、强化宗教团体自身建设、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举措,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教、恪守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的具体抓手,对基督教健康传承、行稳致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。通过此次学习,我不仅收获颇丰,更经历了一次对自身履职尽责、践行事奉使命的全面检视与深刻反思,对如何立足岗位坚守初心、担当作为践行时代使命,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和更为坚定的方向。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四个维度,并非彼此割裂的个体,而是相互关联、互为支撑、层层递进的有机整体,共同指向基督教界自身素养与社会价值的双重提升。

 

一、 学法规:夯实依法办教的法治基石“学法规”是开展一切宗教活动的前提与底线。

作为基督教教牧人员与广大信徒,既要主动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国家根本大法与基础性法律,更要精研细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及配套规章制度,做到心中有法、知法懂法。正如《圣经》中所言:“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”。这里的权柄,既包含信仰层面的指引,也涵盖国家法律的规范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,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,但这种自由绝不是无边界的自由,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。通过系统学法,明晰权利与义务的边界,厘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,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要求,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,为基督教健康传承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。

 

二、守戒律:坚守正信正行的信仰初心“守戒律”是维系基督教信仰本真的核心与关键。

这里的戒律,包含两个层面的重要内涵:一是基督教传承千年的信仰诫命,这是信徒与神立约的根本遵循,指引着我们的信仰生活与道德准则;二是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的“七不”规范,这是针对当前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提出的行为准则,更是传统戒律在新时代的延伸与具体化。持守传统诫命,是坚守信仰初心的必然要求;践行“七不”规范,是抵御世俗诱惑、净化教会风气的现实需要。无论是不穿戴奢侈品、不追求豪华享受,还是不谋不义之财、不搞利益交换,这是《圣经》教导:“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,戴金饰,穿美衣为装饰,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、安静的心为妆饰”的生动践行。守戒律,就是要在心中树立起信仰与道德的双重红线,抵御物质主义、享乐主义的侵蚀,守护教会的清净与庄严,让信仰回归纯粹的本真。

 

三、重修为:锤炼服务社会的综合素养“重修为”是推动基督教与时俱进的动力与支撑。

修为并非单一的灵性修养,而是涵盖神学造诣、文化素养、道德品行与社会责任感的综合提升。教牧人员当以“以德服众、正信正行”为目标,深耕神学思想建设,深入挖掘基督教教义教规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,用信徒听得懂、能接受的语言阐释信仰真谛。同时,更要将信仰落实到行动中,践行“爱人如己”的诫命,发扬“作光作盐”的精神,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,投身社会服务实践。从关爱弱势群体到助力乡村振兴,从参与应急救灾到推动文化交流,将“独善其身”的个人修为,升华为“兼济天下”的社会责任,让基督教的正能量在服务社会中充分彰显。

 

四、树形象:展现爱国爱教的时代风貌。

“树形象”是前三项工作的最终目标与外在体现。良好的形象,对内能凝聚信徒共识、增强教会感召力,对外能赢得社会尊重、提升宗教公信力。通过扎实开展教育活动,基督教界要着力树立四种鲜明形象:一是遵纪守法的法治形象,始终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,做合法公民、办合规教会;二是信仰虔诚的正信形象,坚守信仰初心,抵制异端邪说,维护教会纯正信仰;三是品行高洁的人格形象,以高尚的道德情操、深厚的文化素养赢得信徒与社会的认可;四是担当有为的社会形象,主动融入时代发展大局,为促进社会和谐、文化繁荣贡献力量。 学法规以定秩序,守戒律以纯信仰,重修为以强能力,三者环环相扣、缺一不可,最终共同塑造出基督教爱国爱教、与时俱进的良好形象。

总而言之,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是我国基督教砥砺前行的行动指南,既锚定了基督教中国化的历史方向,又回应了全面从严治教的现实要求,更承载了正信正行的未来希望。唯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投身其中,在学法中明方向,在守戒中纯信仰,在修为中强本领,在树形象中显担当,我国基督教才能在中华文化的沃土中扎稳根基,在社会主义社会的阳光雨露中健康成长,展现出具有中国特色、彰显时代风采的时代之姿。

 

(作者系辽宁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秘书长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