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 教育活动学习体会

浏览次数:873    2026/2/4 8:37:52

    供稿:张宏

2025年12月31日,我有幸参与辽宁省两会与东北神学院联合举办的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专题学习教育活动,聆听了省三自主席兼神学院院长史爱军长老的分享,内心受到了深刻触动,也对教牧人员的职责使命与成长路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。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学习为我们的侍奉工作指明了方向,更为我们在新时代的信仰之路上保驾护航。对日常信仰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
学法规,以法治为钢,锚定信仰实践的边界,旨在帮助我们准确把握行为准则,自觉与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保持统一。我们应系统研读宪法及各项法律条文,特别是涉及宗教领域的相关规定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,持续提升国家认同感、公民责任感与法治观念这是每一位宗教界人士应尽的责任。切实做到“学习法律、理解法律、遵守法律、运用法律”,确保所有宗教活动在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规范、有序开展。

守戒律,以教规为尺,践行正信正行的初心。通过学习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等规章制度,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,我深刻体会到,恪守教规教义是信仰实践的根本要求,必须在持守基本信仰的同时,自觉促进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相融合,在文化上汲取养分,在情感上与民族命运紧密相连。讲台宣讲要坚持正信正行,依据经典作出符合时代进步和中华文化的阐释。团体管理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民主监督,弘扬勤俭节约之风,规范权力运行,坚决防范境外渗透和抵制一切非法宗教活动。需将其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坚持底线,让信仰在规范践行中保持纯正,以好行为见证信仰初心。

“重修为”,以修身为本,锤炼内外兼修的品格“修为”是我们扎根社会的根本,更是赢得信任与尊重的关键。我们应当积极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将其与信仰教导相融合,用贴近时代、贴近人心的方式传递正向能量。日常言行直接体现信仰的实质所以我们务必以德立身、以行证道圣经上也记着说:你们的光也当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”(马太福音5:16所以我们应当通过端正的品行与仁爱的实践,彰显信仰的真谛荣神益人。只有持续完善自我修养,才能真正担负起引导信众、服务社会的责任,在时代进程中践行信仰的使命。做到品德上要服众,让信仰有温度与力量。

树形象,以担当为要,彰显光盐见证的价值,形象是个人修养与价值的外在彰显,融合了仪表风度、言行态度与行事作风。良好的形象不仅能赢得信任与认可,也在人际互动中传递积极影响。在工作环境中,得体的形象展现出专业与责任感同时,庄重的仪表、严谨的言行,也能够成为推动协作与效能的积极力量。举止文明、守德遵礼的公民,能以自身行为产生正能量,带动周围共同维护公序良俗,让信仰的正能量融入社会,促进社会和谐风尚的形成。

此次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,学法规是根基,守戒律是底线,重修为核心,树形象是目标。未来我将以此学习为起点,持续深化法治认知,严守信仰戒律,精进自身修为,以实际行动塑造良好形象。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,让信仰在合规践行中传承,在服务中发光。

 

  (作者系辽宁省基督教协会副总干事)